




排污许可证正本和副本应载明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代码等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以及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信息。排污许可证副本还应载明主要生产装置、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信息。对于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条件的排污单位,由核发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罚款。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可作适当简化。各地可根据管理需求在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其他信息。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部]提供***、的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
排污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按本规定首1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延续换发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核发***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依本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第三十条 禁止涂改、伪1造排污许可证。禁止以出租、出借、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
对于本办法实施前依据地方性***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的,原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数据,获取排污许可证编码;已经到期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申请排污许可证。
本办法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依照***、行规规定代表非1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 涉及***秘密的排污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按照保密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