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风险损失
增强***性融资。各级***性融资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容缺”受理,取消反要求,费率降到1%以下,***性再机构再费减半,鼓励其他类型机构参照执行。对于疫情期间政策性机构发生的相关代偿不良,给予当事人免责。
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疫情风险损失。对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业***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商户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鼓励***机构针对提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抵抗疫情风险能力,创新设立***产品,合理厘定费率,拓宽***范围,在2020年度内,根据***机构实际理赔额度,市财政按30%的比例给予补助,每家机构不超过50万元。
天津***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
加强出口******支持。三是实施积极稳岗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给予相应补贴,积极引导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推动中国出口******公司天津***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进一步降低***费率。建立受影响企业理赔服务机制,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出口企业,合理缓缴保费,在定损核赔时予以酌情处理。
优化服务保障
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建立市、区两级帮扶机制,帮助协调解决在员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面遇到的困难,指导有序复工复产。
加强贸易***专项***服务。建立健全分级分层、有效衔接、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按照国有资产分级管理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违规经营***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外贸企业能够证明是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按时交付订单,造成合同违约或取消的,免费为企业出具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指导中小微企业妥善处理贸易***,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约的中小微企业加强***化服务,防范化解***风险。
进一步精准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辅导
各级税务***在对2019年出台的新政策开展全覆盖、多轮次宣传辅导的同时,也要重视对以前年度出台的老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针对落实中暴露出来的弱项、短板,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方法开展宣传辅导,务求高质量、好效果。到2022年,基本建成与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资本***经营体制,实现***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切实保障国有资本规范有序运行,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4月底前,各地税务***要***好第三轮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对新老政策统筹开展深入细致的答疑解惑。对适用范围广、普惠性强的政策,继续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短信等渠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加深***人和缴费人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掌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