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基本性质分类有:国有用地(包括出让和划拨);集体用地。
土地使用用途分类: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
土地特殊用地:用地、教育用地、公共事业用地等。
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主要是指房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新区土地开发,即把农业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为适合工商业、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
二是旧城区改造或二次开发,即对已经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变、城市规划的改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来的建筑物,并对土地进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劳动。
同时,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专人专责制度,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主动协调解决用地预审及报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动项目落地。
为保证统筹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意见还提出探索片区内耕地指标的调配周转使用制度,即耕地保护指标不足的镇可向片区内有盈余镇借用,待购买后再归还的政策,以加快片区内用地报批速度。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借鉴国外一些发达***的经验,***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科学地将我国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管理法》定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专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属;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在探索新型产业用地供应制度方面,松山湖片区将争取片区内试点创新企业用地方式,强化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的产业招商导向和批后监管,研究差别化供地政策,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出让方式,降低工业、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研究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产业用地分割销售办法,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片区项目除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外,还必须与企业签订土地开发履约保证书,加强对企业开发履约进度的监管。对于片区存量土地,按照强势分割、强力征收和强制收回的“三强”举措分类处置,对企业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进行强势分割;对被认定的闲置土地,强力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土地,坚决依法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严肃土地管理***,缓解用地压力,推动松山湖片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破难题、保发展、促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