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答疑: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需要办理备案后才能享受优惠?
答:根据《***税wu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税wu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代账公司,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审核批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铜陵找哪家代账公司,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在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
正解: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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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人自开发飘,弄清楚所有小规模***人都可以自开***的误区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在所有的情形下,试点行业小规模***人都要自行开具***。这里讨论的是不达起征点***人专用发飘的开具问题。69号、4号和11号文件规定,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上述三个行业小规模***人,需要开具***专用发飘的,通过***发飘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不再为其带开。对于月销售额未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未超过9万元)的小规模***人,需要开具***的,仍需向税务***申请带开,不能自行开具。
举例来说,C税务师事务所2017年4月成立,为***小规模***人,按季申报。2017年第二季度提供咨询等服务共取得营业收入8万元。按4号文件规定,这种情形下,季度销售额未超过9万元,C税务师事务所如果需要开具***,只能向主管国税***申请带开,不能自行开具。
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前取得的定金,是否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031)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因此,铜陵财务代账公司哪家好,未签订预售合同收取的定金不属于销售收入,不应并入应***所得额。应在签订预售合同时结转收入,若未签订预售合同收取的定金应结转营业外收入。铜陵找哪家财务代账公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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