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此,建筑企业需要清楚和***承包的对应关系。小编为大家整理常用的和***承包的对照关系如下。
1.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
2.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公路交通工程;
3.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
4.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
5.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6.机电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定或者施工合同
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分包:
(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五)***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八)******规定的其他分包行为。
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的效力及处理原则
《建筑法》、《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对于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的效力及处理原则作出了相应规定,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案件适用***问题的解释》也对转包、分包、劳务分包的合同效力、工程价款的计取及处理原则都作出了新的规定。(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但是,在实践中,人们对这些新规定和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又有不同的认识,对转包、分包、内部承包的界限难为划清,对其各自的***后果也不是很清晰,实践中因转包、分包、内部承包而引起的***案件也是层出不穷。为正确认识和理解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的本质,防范和化解施工单位的经营风险,笔者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下研究与探讨,以与读者和施工方共勉!
近年来,我国的基建事业如火如荼,各大建筑企业更是如雨后春笋,一家接一家成立。与此同时相信大家应该也发现了,现在建筑越来越火热,不少的新办建筑企业不在一味地选择办理,而更多的会偏向于选择建筑。一来办理时间短,二则相对来说办理的时间周期较短费用较少。”因此,转包的定义可以概括为: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第三人承包的行为。但是,不管是选择新办或是转让,都要多加注意,避免掉坑! 建筑相当于收购一家建筑企业,毕竟建筑不能单独转让,它和公司是一体的。建筑费用主要包含:公司收购费用、企业人员费用、变更费用和企业税务缴纳费用。而建筑企业办理建筑的具体费用,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定。 企业在办理建筑前,要对所接收的转让企业进行一个详细的了解,了解企业是否存在***问题,是否有进行年检,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等问题。除了这些还要注意以下3点,若不注意极有可能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