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民事法》第230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fa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zheng、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律师在代理执行案件中需要做的工作:主动、灵活地运用“执行和解制度”,力求挽回申请人的经济损失。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fa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执行难
******:为po解“执行难”,fa院拟出台一项解释,对拒不执行fa院生效***文书的“老赖”,将采取“限制高消费”的严厉措施。 此前,一些地方fa院曾采取过类似措施。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fa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这次上升到出台解释的层面,可见fa院po解“执行难”的决心和力度。 但是,哪些属于“高消费”?怎样监督“高消费”?“高消费”又会面临什么处罚?……考虑到此举面临的种种问题,以及社会影响力,fa院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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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院在这几种情况下可对欠债者wei一住房进行执行。
1.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答:异议人形式上认为执行行为wei法,但依据的理由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的,仍然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比如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临时的周转房。同时,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方案,或者是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的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这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激励配合执行的机制。
2.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那么fa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是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要另外租房子,可能要有一个周转期,所以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