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原理
空气呼吸器是利用压缩空气的正压自给开放式呼吸器,工作人员从肺部呼出气体通过罩,呼吸阀排入大气中当工作人员呼气时,有适量的新鲜空气由气体贮存气瓶开关,减压器中软导管供给阀,罩空气呼吸器气瓶将气体吸入***肺部,完成了整个呼吸循环过程,在这个呼吸循环过程中由于在罩内设有两个吸气阀门和呼气阀,它们在呼吸过程中是单方向开启,因此,整个气流方向始终是沿一个方向前进,构成整个的呼吸循环过程。打开气瓶阀,高压空气依次经过气瓶阀、减压器,进行一级减压后,输出约0.7MPa的中压气体,再经中压导气管送至供气阀,供气阀将中压气体按照佩戴者的吸气量,进行二级减压,减压后的气体进入面罩,供佩戴者呼吸使用,***呼出的浊气经面罩上的呼气阀排到大气中,这样气体始终沿着一个方向流动而不会逆流。大部分底层兵都知道空呼气瓶压力正常运用前应不低于25PMa,小于6-5PMa时余气报警器会发出警报等基本常识,可是却对不同实战环境中空呼实践运用时刻、影响空呼耗费快的因素等实战数据不甚了解。
总则
1如在条文中没有规定专用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时,可采用常规的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6.1.2如在条文中 没有说明时,各项试验数据的允差均为士5%。6.1.3除另有规定外,试验时环境温度应为16C~32C。
呼吸器应按以下顺序进行预处理:
a)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 MPa)放置在(60士3)C .相对湿度不小于95%的环境中16 h;
c)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 MPa)放置在(-30士3)C的环境中16h;
d)c)将呼吸器(气瓶压力10 MPa)放置在室温环境中至少4 h.
使用前的检查
1使用者在佩戴前按如下方法(紧急救援时***检查b、c、d、f 项)检查: 空气呼吸器外表有无损坏并核对标识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
打开气瓶阀,向空气呼吸器供气,待压力表稳定后检查气瓶压力;
检查各连接部位是否漏气。关闭气瓶阀,观察压力表 1 min,指示值下降不允许超过 2MPa; 检查面罩与面部的密封性。戴上面罩堵住接口吸气并保持 5s,无漏气现象;
检查供气阀性能。将供气阀与面罩连接,试呼吸 8 至 12 次,呼吸顺畅; 检查警报器。观察压力表值在 5MPa 至 6MPa 时警报器鸣响。
2空气呼吸器不符合要求,使用者应立即报告空气呼吸器管理人员,并及时更换。
检验规则
1 出厂检验
1 产品须经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准出厂。
2 按表1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逐台检验,制造商可根据质量控制需要及合同要求增加检验项目,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相应的规定。
型式检验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
b)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生产时;
d)强制性准人制度有要求时;
e) ***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