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物的结构
(一)基础
基础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是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构件,它支撑着其上部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及基础自重传给下面的地基。基础必须坚固、稳定而可靠。
(二)地基
地基不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是承受由基础传下来的荷载的土体或岩体,建筑物必须建造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为保证地基的坚固、稳定和防止发生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地基应满足以下要求:有足够的承载力,有均匀的压缩量,以保证有均匀的下沉;“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等需要的工程。有防止产生滑坡、倾斜方面的能力。
住宅结构中承重砌体材料的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2、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
3、砖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抗震设计时不应低于M5;非抗震设计时,对低于五层的住宅不应低于M2.5,对不低于五层的住宅不应低于M5;
4、砌块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抗震设计时不应低于Mb7.5非抗震设计时不应低于Mb5。
新民居建设 - 在新民居建设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村情民意。在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过程中,要结合本村实际,充分考虑新民居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陈家台村利用农村闲散土地,采取先建后迁的办法,将分散的住宅改为社区住宅,复耕土地,为下一步实现农业规模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空间和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圈梁配合楼板的作用可增强楼层平面的空间刚度和整体性,减少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引起的墙体开裂,并与构造柱一起形成骨架,提高抗震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