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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院在这几种情况下可对欠债者wei一住房进行执行。
1.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依照现行***规定,异议之诉分为案外人异议之诉和申请执行人异议之诉。比如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临时的周转房。同时,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方案,或者是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的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这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激励配合执行的机制。
2.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那么fa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是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要另外租房子,可能要有一个周转期,所以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

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被执行人wei一住房所有权?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被执行人抱着不会执行自己wei一住房所有权这样的侥幸心理,因为根据所有权权能分离论,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由不同的主体行使。由人民fa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人民fa院在执行被执行人wei一住房时,基于人道主义,被执行人可继续居住该房屋,但该房屋所有权仍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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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区别以及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区别
答: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提起主体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为po解“执行难”,fa院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比如和gong安部联合发文quan面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和***联合限制其dai款,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限制融资增容等等。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起主体是案外人。zhai务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抵销、清偿,无权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执行异议,而只能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作为执行异议来处理。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都是争议***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