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六)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1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环境影响评价明确开发建设者的环境责任及规定应采取的行动,可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提出环保要求和建议,可为环境管理者提供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管理的科学依据。
(1)为开发建设活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为经济建设的合理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3)为确定某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向和规模、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应的环保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4)为制定环境保护对策和进行科学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5)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为了加强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1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条例。国务1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1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参加前款规定的审查小组的***,应当从按照国1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的***库内的相关***的***名单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规划实施后,如何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评价?
为了及时发现规划实施后出现的不良环境影响,条例规定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应当***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发现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向规划审批***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也应当及时向规划审批***提出采取改进措施或者修订规划的建议。规划审批***应当及时***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或者对规划进行修订。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建设方案的具体内容,建设地点的环境本底状况,项目建成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和损害,防止这些影响和损害的对策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