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市管企业2019—2020年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安排
夯实管理基础。落实市管企业2019—2020年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指导企业拟定方案,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改革路线图时间表,推动企业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审查责任,对履行审查责任不力的,市人社局予以约谈,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人才工作***小组办公室。推动企业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资产负债约束,加大资金集中管控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实施责任认定与追究。推动企业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制机制,提升内审***性、性和审计质量,有效发挥企业职工和纪检监察、巡察、财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
加快形成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
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快形成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整体合力。加强出资人监督,突出监督***,强化对***、产权、财务、考核分配、选人用人等***事项的监督。放宽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限制,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场所涉及行政区划变更的,可直接向经营场所登记***提出变更登记申请。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通过联网在线监控、专项调查和委派总会计师等手段,加强日常监督。充分利用审计***对市属***出资企业的审计成果,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推动整改,对重大国有资产损失问题线索开展深入核查,对违规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天津***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
加强出口******支持。推动中国出口******公司天津***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进一步降低***费率。落实市管企业2019—2020年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安排,指导企业拟定方案,制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改革路线图时间表,推动企业深化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受影响企业理赔服务机制,简化报损、索赔程序,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保费的出口企业,合理缓缴保费,在定损核赔时予以酌情处理。
优化服务保障
指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建立市、区两级帮扶机制,帮助协调解决在员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面遇到的困难,指导有序复工复产。
加强贸易***专项***服务。对外贸企业能够证明是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按时交付订单,造成合同违约或取消的,免费为企业出具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020年2月1日前欠缴的费用仍按原标准收取,已预收的费用退还缴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指导中小微企业妥善处理贸易***,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履约的中小微企业加强***化服务,防范化解***风险。
优惠对象界定明确、适用范围指向具体,要通过加强沟通协作、推进
对优惠对象界定明确、适用范围指向具体,特别是采取“名单式”管理的减免税政策,要通过加强沟通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等方式,主动向有关部门了解掌握适用政策的***人名单,进一步将政策“点对点”“面对面”地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对在执行中反映问题较多、落实难度较大的政策,要通过专门走访、专题座谈、专项辅导等方式,与***人和缴费人进行互动式沟通交流,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并积极查找政策执行中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推进政策更好地落实落地。要把政策“好牌”打好,把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政策集成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