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承受管道的自重荷载包括管子,管件,阀件等重量和管道内部介质重量及管道外层保温材料重量等全部重量。
2.增强管道的抗变形刚度,使水平挠度和因此引起的振动得到控制。
3.以其限位作用控制与引导管线热位移的大小和方向。
4.对管道流动介质的冲击力,激动力,排气但作用力及由设备传递的振动,风力,等起缓减震作用。
5.控制由管道施加给设备接口的荷重和热位移推力和力矩,以保护设备的安全运行。
6.承受管道冷拉施加的力和力矩。
1.支架埋设的深度应符合图集和规范要求,型钢型号它的应按图集要求选择,不允许以小规格代替,焊缝它应平整牢固、焊透,支架需专职的电焊工焊制,型钢支架它应平直。
2.水平干管上的支架它应均匀受力,不允许个别支架它悬空或找坡不合格造成管道的变形。
3.管道的连接焊缝它不允许在应力集中的支架上,宜错开50~2OO㎜的.
4.当采用吊架和滑动支架时,考虑管道的受热伸长后的位移,当采用吊架时,可将吊杆它安装倾斜一个角度,其倾斜的方向与管道膨胀方向相反的;当采用滑动支架时,为了保证管道热伸长后,其滑托它仍在型钢支架上,在安装时应向热媒流动方向的相反处移动50mm左右的,避免滑托它移下支架而被卡住。
5.管道支吊架它不允许其他***施工时,作为搭设脚手架的支撑或被操作人员蹬踩作业。
在钢结构及悬空混凝土工程中一般使用钢支架作为临时支撑体系,在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支架处于受压状态,拆除支架前需首先将支架进行卸荷,使主体结构由施工状态转变为整体受力状态,一般通过在支架立柱顶部与支架主梁之间设置卸荷装置完成卸荷施工。因此,卸荷装置作为主体结构形成整体受力前后的一个转换装置,在支架拆除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