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20517-2006《***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2、样品数量
型式试验样品数量 18 只,分型试验样品数量 18 只,监督检验样品数量 18只,确认检验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
3、检验周期
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80 天,分型试验检验周期 60 天,监督检验检验周期 40天,变更确认检验周期根据实际检验项目确定,不能超过型式试验检验周期。
4、***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产品确认检验项目至少应包括:功能试验、一致性试验、、电池故障报警试验、极性反接试验、声压试验、音响器件检查试验、电源试验、通电试验、重复性试验、方位试验、电压波动试验、湿热试验、冲击试验、绝缘电阻试验、耐压试验、静电放电试验、辐射电磁场试验、电瞬变试验、火灾灵敏度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