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
对认定有转让、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所得,并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环保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工程转包转包的定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工程转包
转包的定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因此,转包的定义可以概括为: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第三人承包的行为。(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
建筑工程的转包和分包为***、***所禁止,但在实际中又普遍存在。区别工程分包与转包的三个基本原则:,承包人是否将全部工程或工程的主要部分发包给第三人。如果是,则可认定是一种转包行为。如果承包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仅是将次要工程或工程的少部分发包给第三人,并对整个建设工程进行管理,则是合法分包。第二,承包人在将工程发包后是否对工程进行管理。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主要区别(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在转包中总承包人通常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后便把工程全部转交给第三人,对于其承包后如何施工不再管理,而分包中的总包单位则需要***完成工程的主体结构建设,并对分包的施工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能够承接总承包工程,也能够参与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承包。获得总承包工程的建筑企业还能够能够将工程的***工程和劳务作业分包出去;***承包资质企业只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的工程承包和总工程承包企业发包的***工程,可以把***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出去。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等级。***承包资质根据***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三个等级,也可以划分为两个等级。工程分包合同属于***人、***人与第三人之间共同约定,由第三人加入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