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企业标准***服务,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1法行为,应当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违反本***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1法所得、违1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1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1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食品企业标准注册,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我们多年来,坚持“诚实守信、用户至上、方便快捷”的服务宗旨,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满意为标准,”为服务承诺,为客户提供“***、周到、快捷”的QS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咨询认证***服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食品企业标准办理,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其他婴***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食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丹江口食品企业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高的情形进行归类。***食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经营项目类别进行调整。

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应标明哪些事项?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1供婴***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企业标准办理-食谊汇科技(在线咨询)-丹江口食品企业标准由武汉食谊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武汉食谊汇科技有限公司(.cn)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同时本公司(.cn)还是从事湖北食品生产许可证***,湖北SC生产许可***,湖北QS生产许可***的厂家,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