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才派遣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人才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任权利的保障,这是人才派遣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独特的机制。
国内各地人才派遣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所属的人才服务部门发起的,是人才服务业中人事代理工作的进一步延伸。常规的人事代理工作,是介于人才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人才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劳务派遣专用发1票可计入用人单位税前成本开支,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人事代理工作延伸为人才派遣制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色的行为主体。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
劳动派遣的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类型
试用派遣 这是一种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短期派遣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
项目派遣 企***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聘用相关的***技术人才。
晚间派遣 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
钟点派遣 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
双休日派遣 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
集体派遣 国有企***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