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选址和***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
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免征***、消费税
享受主体
1.部委、直属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
2.***承认学历的实施专科及以上高等的高等学校。
3.***发展改革委会同、和核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改革委会同、、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4.科技部会同、和核定的:①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②******实验室及企业******实验室;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科技部会同核定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同级门核定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6.会同、、核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国税部门和外资研发中心所在地直属海关核定的外资研发中心。
8.***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下列具有出版物进口许可的出版物进口单位: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及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9.会同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
创投企业和天使***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额的70%抵扣应***所得额。财税〔2019〕13号文件明确,《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企业和天使***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进一步扩大了创投企业和天使***人享受***抵扣优惠的***对象范围。

***群体创业
①纳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③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④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