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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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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生产加工
所在地区:天津 天津
联系卖家:赵律师
手机号码:18526067356
公司官网:www.Daihaojulawyer.com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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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代号菊,承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前公诉科副科长,荣获个人三等功两次,天津市十佳公诉人、天津市公诉人、法治建设**标兵。《检律三人行》客座嘉宾、天津经济广播特邀点评嘉宾律师。处理过上千起案件,包括数十起轰动**的要案,积淀深厚的**知识,又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帮您争取您的合法权益,寸步不让!人生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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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编号:1762704780                    更新时间:2020-08-12
价格: 来电议定
天津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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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营业务:财产**,****
  • 公司官网:www.Daihaojulawyer.com
  • 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广开四马路262号承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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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 1852606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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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员工工资能全发吗

公司破产员工工资能全发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职工的工资具有优先受偿权,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后,就要清偿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基本医***费用,以及***、规规定应当***给职工的补偿金;


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是会涉及到签订合同的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前相关的协议是要确定好的,以免发生不必有的***。那么不用真实姓名鉴合同算不算合同?下面就由律师***咨询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一、不用真实姓名鉴合同算不算合同

不用真实姓名签合同算合同行为。

根据《》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罪是指以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变造、作废的或者其他的产权证明作。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根据更高人民《更高人民关于管辖的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如不使用本人名字签定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以上,构成合同罪。



“拆东墙补西墙”的认定

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进行(下称“拆骗”)是合同中的一种特殊情形,它表现为行为人在一定的时期内连续多次实施合同行为,采用拆骗的方式,边骗边还。我以为,以合同形式拆骗认定合同,应注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因为行为人是通过多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归自己使用。即:骗—还—骗。如:甲以他人歇业的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乙根据合同规定如数发运煤炭。甲获取煤炭后即***出售,所得钱款用于个人挥霍。数月后,甲又采用同样的方法和手段与丙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并从丙处所骗货款部分归还给乙,继续满足个人的挥霍。此后又拆骗多次。这种拆骗行为,笔者以为,应对甲合同行为的次数、金额全部予以认定,归还的部分只能作量刑情节考虑。因为,甲每次实施合同行为已经全部完成,每次的事实与内容也完全符合合同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如果对甲归还的部分不作事实认定,那么甲实施后归还给乙的部分就被视作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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