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错过转学时间该怎么办?
若是子女目前正处于读六年级、初三等无法转学的情况下,有两种解决办法:
一、延迟转学时间,等到可以转学时再办理转学手续;
二、直接参加天津的升学考试;
每年天津各区(功能区)的门都会发布类似的文件:《南开区户籍(含蓝印)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津参加中考报名的通知》、《关于保税区空港经济区户籍考生回津参加普通报名工作的通知》。认真阅读文件中的报名要求和流程,可以直接在津参加升学考试。
办理转学事宜向哪个部门咨询?
办理转学事宜,一般需要家长自己联系转入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经转入校案后,就可以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所以,如果有问题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区的门和附近的学校。

如果想在初中转学,建议先联系户籍地所在片区内想进的民办或公办校,看是否接受学籍。当然一般情况下的学校,招生都是满满的了。
另外,一般所在地片区内的学校,如果不招人的话,就是由户籍地委指派,指派到那里就必须去哪里,不能变。
同时对于中考填报志愿来说,市内六区的学生都是一样的!市区所有公办民办高中全部面向市内六区招生的。
转学申请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普通高中阶段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学生为本市户籍;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需在本市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证。
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加本市中考分数需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统一招生录取分数。
转学申请时限:申请转学手续一般为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或学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同区内公办学校不予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证明及学籍材料的学生;
本市学生转学,接受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定其升、留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生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
起始年级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学。因市政动迁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学期中途要求转学者,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办理转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