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鉴定,即对***、脚印、笔迹、弹痕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具有与所申请从事的***鉴定业务相关的***技术职称会计鉴定,即对账目、表册、单据、支票等书面材料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技术问题鉴定,即对涉及工业、交通、建筑等方面的科学技术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活动等。***鉴定中,人身伤害情况的法医临床鉴定和嫌疑人是否患有的法医鉴定是常见的两种鉴定。

关于《案件现场勘查规则》规定:"勘验有的现场,必须有法医参加,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和掌纹"。

对于涉及容貌损害或者功能损害未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的,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直接对照标准做出预检意见(结论)并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可待到损伤程度评定时机时进行复检,做出鉴定结论。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对办案单位的委托应予受理,不得无故拒绝,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鉴定机构有权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