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成立近二十年来,具有较高的***功底以及办案经验,能够为您提供的***服务。主要从事以下业务: 公律业务、执行案件代理、再审案件代理、不liang资产处置等业务。
执行 (***术语)
执行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hi xing,为***名词,原义是指贯彻施行;实际履行等。在***上是指将fa院已经生效的、裁定、调解书所确定的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查询、、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的,应在到期前向***、***合作社等办理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
划拨是指人民fa院通过***或者***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的存款,按人民fa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划拨存款可以在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而直接划拨。人民fa院采取查询、、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营业所、储蓄所及***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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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院在这几种情况下可对欠债者wei一住房进行执行。
1.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所抚养家属提供了可供居住的房屋。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fa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较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比如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提供临时的周转房。同时,该规定还提供了一个选择性的方案,或者是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的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5至8年租金的。这实际上是建立了一个激励配合执行的机制。
2.如果执行依据本身就是交付居住的房屋,那么fa院必须按照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内容执行。但是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要另外租房子,可能要有一个周转期,所以给予3个月的宽限期。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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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之诉和案外人异议的关系
答:依据《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行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执行fa院已经采取执行措施的财产,案外人不能另行通过确权之诉解决,只能先提出案外人异议,不服案外人异议裁决后再向执行fa院提起异议之诉。在这两种措施中,既有给申请执行人补偿损失的部分,也有对被申请执行人制裁的部分。确权之诉不能代替异议之诉。案外人在异议之诉中可以同时提起确权之诉,与异议之诉合并审理。执行fa院采取执行措施前,zhai务人与案外人对该财产另案进行确权之诉的,如zhai权人没有参加,且zhai权人提供了案外人与zhai务人恶意进行规避执行的初步证据的,在对财产保全之后,该确权应当中止审理,案外人应当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异议,已中止的确权之诉可以并入案外人异议之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