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按照我国海关的监管方式,上述九项暂准进出境货物可以归纳为以下4种监管方式的报关程序: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不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展览品;集装箱箱体;暂时进出口货物。
溢短货物的确定之三
三、核实
每工班销账结束后,理货长应对销账单进行复核,如有疑问,应查阅计数单,如认为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向当班理货员了解核实,及时处理。
卸船结束时,理货长应与港口库场、驳船、火车和收货人核对卸船理货数字和现提数字。务必取得一致意见。如发现双方数字有不一致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理货数字有误之前,不要随意更改理货数字。如不能及时查明原因,则应以理货数字为准。
后,理货长在核实数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货物溢短单。


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之一
报关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减免税申请(货物进口之前的前期阶段)——进出口报关——申请解除监管(后续阶段)
(一)减免税申请
(从备案登记、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或由海关在企业的电子帐册中进行登记。两个方面来学习)
1、特定地区(①保税区减免税货物、②出口加工区减免税货物)
(1)保税区减免税货物
备案登记
向海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时,应提交:
①、企业批准证书
②、营业执照
③、企业合同
④、章程
海关审核后准予备案的,签发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
申领“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在进口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前,向保税区海关提交企业征免税登记手册、、装箱单等,录入海关计算机系统。核发“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