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灭火时,由水汽化产生的水蒸气将占据燃烧区域的空间、稀释燃烧物周围的氧含量,阻碍新鲜空气进入燃烧区,使燃烧区内的氧浓度大大降低,从而达到窒息灭火的目的。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当水呈喷淋雾状时,形成的水滴和雾滴的比表面积将大大增加,增强了水与火之间的热交换作用,从而强化了其冷却和窒息作用。
另外,对一些易溶于水的可燃、液体还可起稀释作用;采用强射生的水雾可使可燃、液体产化作用,使液体表面迅速冷却、可燃蒸汽产生速度下降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二氧化碳灭火器利用所充装的液态二氧化碳喷出灭火的灭火器。由筒体、瓶阀、喷射系统等部件构成。另外,二氧化碳从储存容器中喷出时,会由液体迅速汽化成气体,而从周围吸收部分热量,起到冷却的作用。分为: (1)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总重量小于或等于28kg,其规格有2kg、3kg、5kg、7kg四种; (2)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总重量大于28kg,其规格有20kg、25kg两种。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各种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的初起火灾。以及带电设备和精密电子仪器、贵重设备的火灾。但不宜在室外刮大风时使用,在窄小和密闭的空间使用后,要及时通风或人员撤离现场,以防窒息。
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1、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维修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改灭火剂的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压力。
2、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以免由于射流的冲击,反而将燃烧的液体冲散或冲出容器,扩大燃烧范围。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灭火器每五年和每次再充装前要对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等应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便用。试验后应及时干燥处理,并检查内壁,不应有明显锈蚀。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准用焊接等方法修复使用。
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装置间内。专用储存装置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通道。
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宜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并应设应急照明灯具。
干粉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