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
通常方法根据《民事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fa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文书zhi定的财物:
人民fa院的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fa院执行的其他***文书zhi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zhi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由此可见,fa院执行工作不仅是一个***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得不好,将直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政治局面。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fa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fa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法》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fa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文书zhi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fa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fa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ju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
第十三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记载的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的名称、住所地、***机构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zheng件号码和住址; (二)生效***文书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li案时间、执行fa院; (三)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人民fa院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错误的,可以向执行fa院申请更正。执行fa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更正。2、如果对方真的没有财产:执行法官也没有办法,你方只能申请中止执行,待以后任何时候发现他有了财产时,可以随时向法1院申请***执行。 第十五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人民fa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人民fa院应当依法办理续行查封、扣押、手续。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fa院应予支持。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人民fa院应予支持。 第十七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人民fa院可以依法予以罚款、ju留;构成fan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fa院应当在三日内将案件信息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中屏蔽: (一)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的; (二)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依法应予屏蔽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哪些条件下,wei一住房可以被执行?
关于人民fa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财产的规定中,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fa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fa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较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江苏省高院关于执行疑难案件的解答
1、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区别以及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区别
答: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提起主体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wei一住房是否可执行的兜底性条款,也就是说,只要申请执行人愿意付出一定代价,就可以申请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wei一住房。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提起主体是案外人。zhai务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抵销、清偿,无权依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提出执行异议,而只能适用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作为执行异议来处理。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都是争议***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