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港方、堆场中转站与内陆(铁路、水路)承运人交接以车皮、船边为界。是能装载包装或无包装货进行运输,并便于用机械设备进行装卸搬运的一种组成工具。进口重箱提箱出场的交接:进口重箱提离港区、堆场、中转站时,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水路、公路、铁路)承运人应持海关放行的《进口提货单》到集装箱代理人的现场办理处办理集装箱发放手续。集装箱代理人依据《进口提货单》、集装箱交付条款和集装箱运输经营人有关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和租用的规定,向货方(或其代理人)
注意事项:1.首先应与港地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
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