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认定书—行政行为性质行政行为说认为,交通事故认定是公an***行使行政的行为,应认定其为具体行政行为。公an***处理交通事故实际上是公an***进行交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an***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后,划分当事人责任的行为,基于该认定进而惩罚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这是一个连续地、系统地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环环相扣、互为因果。关于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行政责任的承担以及民事赔偿责任的划分都以公an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基础。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评估鉴定程序:⑶《价格鉴定书》经交jing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jing发给当事人。

***责任部分的审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制作期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有两类:第壹类是对于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明确表明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属于证据的一种,问题的关键是,应怎样理解***文本中“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一用语,也就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属于哪种证据形式证据。第二类是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也有其期限,复核***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那么,***应该根据以上的制作期限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审查。(2)制作主体。首先,***应审查制作主体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其次,***应审查事故认定主体是否与当事人具有利害关系,以保证事故认定结论的中立性、客观性。再次,***还应该对制作主体是否存有违fa犯***行为进行审查。例如,当事人是否对制作主体进行hui赂,或者制作主体是否存在寻租的行为。(3)对当事人的宣告或送达。法官应当审查交管部门是否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在送达时是否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