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的报废年限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手提式 1211 灭火器——10 年;世界支灭火器诞生在一八三四年,伦敦,一场大火几乎完全烧毁了英国议会大厦所在地古老的威斯敏斯特宫。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 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推车式 1211 灭火器——10 年;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维修出厂检验 le***e factory test for service维修单位对所维修的灭火器在出厂前进行的质量检验。维修能力检验 test for service capacity对维修单位维修的灭火器,经消防产品监督部门抽取样品、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的质量检验。总要求,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生产时所执行的***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适用场合:适用于扑救液体及气体的初起火灾,也可扑救带电设备的火灾。灭火器维修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维修条件,并经维修能力检验合格后方可开展维修业务。灭火器维修单位一般应经灭火器生产企业***,从事***企业产品的维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