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基本性质分类有:国有用地(包括出让和划拨);集体用地。
土地使用用途分类: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
土地特殊用地:用地、教育用地、公共事业用地等。
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主要是指房屋建设的前期工作,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新区土地开发,即把农业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为适合工商业、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
二是旧城区改造或二次开发,即对已经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变、城市规划的改变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来的建筑物,并对土地进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劳动。
项目的审查确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于2020年到期,根据历年工作安排,全省将于2018年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启动工作。
意见提出,松山湖片区要利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契机,严格片区内统筹联动区的规划管控。片区内各镇要根据统筹联动发展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片区内统一谋划,***保障先试区用地规模,做好与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针对片区内道路、污水处理厂、***、学校等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安排用地规模。
意见还要求,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用地指标的统筹作用,找准用地保障工作中影响经济增长的突出问题,对于统筹区内***发展区域、园镇引进的重大项目,切实做好用地服务和保障工作。
要积极争取省、市对东莞市片区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试点支持,争取安排专项用地指标保障。以中子科学城规划区为***,在大部分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根据市***及片区统筹发展方案,争取在省用地规模、用地指标、基本农田核减、高标核减上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