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中涉及商铺门面转让费的***并不鲜见
实践中涉及商铺门面转让费的***并不鲜见,商铺门面转让费是一个普遍的客观存在,常见于指承将承租的门面房转租给他人时在租金之外收取一定数额费用的情形,当然也存在于商铺门面所有人直接出租时,主要依靠交易惯例或约定俗成。
对商铺门面转让费,学者元曾发表文章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转让费是机遇加垄断产生的利润,即为机遇利润和垄断利润,认为“商铺转让费产生的原因可能一是由于市场原因,出和后续承没有机会直接发生交易,而转享有一种资源(主要是信息)能够使出和第二承发生租货关系,转让费是转从后续承那里收取的服务费;二是转通过装修、广告等有价值的活动使得原来的商铺价值上升,转通过收取转让费的方式一次性收回***。”
确定夫妻共有财产和******范围的证据
1.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的证明;
2.财产性质,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3.储蓄、券、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4.******情况及性质,是婚前发生的,还是婚后发生的、是夫妻共同******还是一方******的证明;
5.住房情况,如私房建造时间、面积、造价;公房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分配来源等的证明。
其它有关证据
以上是离婚***中经常用到的证据,在实践中,不同的婚姻家庭有不同的情况,我们应当实际情况来收集所需要的证据。
夫妻共同***有哪些条款?
1、夫妻一方的婚前***。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酗酒所负***。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
2017年2月20日审议通过,2017年3月1日施行的《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中,增加了关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的两项条款。
当事人找律师事务所当菜市场,把律师当卖菜的档主,对我这样的“
当事人找律师事务所当菜市场,把律师当卖菜的档主,对我这样的“老司机”来说,早就见怪不怪了。***服务是服务业,除***提供的公共***服务外,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是社会化***服务,律师获客、获案源纯属市场竞争,当事人找律师可以“货比三家”、“货比多家”。如此,当事人“砍”价是必然的,也是律师必须面对的。
当然,当事人有时也很无奈。***服务市场鱼龙混杂,律师良莠不齐,难免有“价格欺诈”的现象,让当事人受骗上当。律师与当事人之前有堵墙,就是信息不对称。好律师在哪里,物有所值或物超所值的律师长得怎么样,怎么判断律师是否有真本事,…,这类问题因为信息不对称,对当事人而言永远无解。因此,当事人面对律师报价,都来句“太贵了”、“能便宜些吗”,至少在钱上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