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房屋抗震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选择下列加固方法:
(1)拆砌或增设抗震墙:对强度过低或***严重的原墙体可拆除重砌;重砌和增设抗震墙的材料可采用砖或砌块,也可以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
(2)修补和灌浆:对已开裂的墙体,可采用压力灌浆修补,对砌筑砂浆饱满度差或砌筑砂浆等级强度低的墙体,可满墙灌浆加固。
(3)面层或板墙加固: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水泥砂浆面层、钢筋网砂浆面层或现浇混凝土板墙加固;
(4)外加柱加固:在墙体交接处采用混凝土构造柱加固,柱应与圈梁、拉杆成整体,或与现浇混凝土楼、屋盖可靠连接;
(5)包角或镶边加固:在柱、墙角或门窗洞边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包角或镶边;柱、墙垛还可以用现浇混凝土套加固;
(6)支撑或支架加固:对刚度差的房屋,可增设型钢或钢筋混凝土的支撑或支架加固。
(3)锚杆静压桩适用范围:锚杆静压桩法适用于淤泥、淤泥质土、黏性土、粉土和人工填土等地基土。
原基础构造要求:原基础承台除应满足有关承载力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承台周边至边桩的净距离不宜小于200mm;原基础压桩孔部位作为承台的基础厚度不宜小于350mm,否则应采取附加封桩锚固措施;桩顶嵌入承台内长度应为50~100mm;压桩孔内应采用C30微膨胀早强混凝土浇筑密实。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当原基础厚度小于350mm时,封桩孔应用2φ16钢筋交叉焊接与锚杆上,并应在浇筑压桩孔混凝土的同时,在桩孔顶面以上浇筑桩帽,厚度不得小于150mm。③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