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构架结构稳定,构架单元不缺基本的稳定构造杆部件;整体按规定设置斜杆、剪刀撑、连墙件或撑、拉、提件;在通道、洞口以及其它需要加大尺寸(高度、跨度)或承受超规定荷载的部位,根据需要设置加强杆件或构造。
(2)联结节点可靠,杆件相交位置符合节点构造规定;联结件的安装和紧固力符合要求。
(3)脚手架钢管按设计要求进行搭接或对接,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搭接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无设计说明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50cm(模板支撑架立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2)垂直运输设施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载控制应按设计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增加铺板层的数量和在转运平台上超载堆放材料。
(3)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4)各种材料、机具等要随运随装或随拆随运,不得存放在脚手架上。
(5)脚手架上材料、机具等放置不得影响交通。
2)垂直运输设施与脚手架之间的转运平台的铺板层数和荷载控制应按设计的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增加铺板层的数量和在转运平台上超载堆放材料。
(3)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4)各种材料、机具等要随运随装或随拆随运,不得存放在脚手架上。
(5)脚手架上材料、机具等放置不得影响交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