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工程占地分析评价。根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对区域 占地类型、面积等进行水土保持合理性分析评价,对区域规划 中未考虑的施工临时设施用地,应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临时 设施布设位置、占地类型和占地面积的建议和要求。
(3)区域表土资源调查评价。根据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开展 表土资源调查,明确表土资源分布、表层土厚度,表土可剥离 利用的范围、厚度及可剥离量。
(4)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对区域施工***设计提出的土石方平衡进行分析,***分析料场选址、弃渣场布置与施工布 置的协调性。对竖向设计不合理情形、区域近远期弃(余)方处 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5)主体设计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应对主体设计是否满足不同水土流失类型区的特殊规定作出评价,场地截排水、景观 绿化等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应明确其位置、数量和***。 上述分析与评价应明确评价结论。对于区域控制性详细 规划中未考虑或考虑不完善的内容,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补 充完善,可提出后续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深化和研究的问题。
区域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由于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开 发建设时序、区内项目建设以及入驻生产建设项目不确定性等,如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开工前由区域管理机构一次 性缴纳,还是根据建设情况分期缴纳?建议根据各地开发区的 具体情况,在区域管理机构完成区域水土保持评价后,由区域 管理机构一次性或分期缴纳(代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入驻建 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承诺或备案时,将应缴的水土保持补 偿费缴纳至区域管理机构;或在区域管理机构不代缴水土保 持补偿费的情况下,由入驻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承诺或 备案时直接缴纳至方案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