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电气检测的条件、手段及内容
一、消防电气检测的基本条件
1、应在电气设施和线路经1n以上的有载运行,在进入热稳定状态下进行检测和测量。
2、应在受检方有关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下进行。
二、消防电气检测的主要手段
使用现代高科技仪器设备,如采用红外测温仪测温、红外热电视扫描、红外热像仪拍热谱图以及采用超声探测仪测量异常高温、火花放电等现象及使用常规电工仪器、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验电器、接地电阻测试仪、真有效值电流表等,对运行中的电气设施的各项运行参数进行测量,并运用直观方法,对照***相关技术规范,对运行中的高低压电气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等情况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2年后,其中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应每隔3年由专门清洗单位全部清洗一遍,清洗后应作响应阀值及其他必要功能试验,不合格的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消防设施检测——消防供水系统
1、检查消防水源的性质、进水管的条数和直径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状况;
2、检查消防水池的容积、水位指示器和补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和防冻措施等;
3、检查消防水箱的设置、容积、防冻措施、补水及单向阀的状况等;
4、检测各种消防供水泵的性能、管道、手自动控制、启动时间,主备泵和主备电源转换功能等;
5、检测水泵结合器的设置、标志及输送消防水的功能等;
消防电检的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2、喷淋泵未接入消防配电线路,或未有备用泵,有的消防水源未能满足喷淋泵自灌式启动的水位要求。(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1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