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的审查确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四)以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为主,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
(五)采用***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六)因地制宜,先易后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意见还要求,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用地指标的统筹作用,找准用地保障工作中影响经济增长的突出问题,对于统筹区内***发展区域、园镇引进的重大项目,切实做好用地服务和保障工作。
要积极争取省、市对东莞市片区推进园区统筹组团发展试点支持,争取安排专项用地指标保障。以中子科学城规划区为***,在大部分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根据市***及片区统筹发展方案,争取在省用地规模、用地指标、基本农田核减、高标核减上予以支持。
同时,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专人专责制度,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前介入、主动协调解决用地预审及报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动项目落地。
为保证统筹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意见还提出探索片区内耕地指标的调配周转使用制度,即耕地保护指标不足的镇可向片区内有盈余镇借用,待购买后再归还的政策,以加快片区内用地报批速度。
在探索新型产业用地供应制度方面,松山湖片区将争取片区内试点创新企业用地方式,强化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的产业招商导向和批后监管,研究差别化供地政策,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出让方式,降低工业、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研究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办法,产业用地分割销售办法,提高产业用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片区项目除约定土地使用条件外,还必须与企业签订土地开发履约保证书,加强对企业开发履约进度的监管。对于片区存量土地,按照强势分割、强力征收和强制收回的“三强”举措分类处置,对企业存在批而未用的土地进行强势分割;对被认定的闲置土地,强力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土地,坚决依法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严肃土地管理***,缓解用地压力,推动松山湖片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破难题、保发展、促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