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新谷集成房屋有限公司***生产住人集装箱房,住人集装箱,门禁集装箱,临时门面房,集装箱小超市,及定制各种集装箱房,活动的,钢结构房等。本公司生产集装箱房已经有5年以上经验,集装箱房寿命已达15年以上,欢迎来电咨询。
提货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注意事项:1.首先应与港地调度室取得联系安排计划。2.根据提箱的多少与堆场联系足够的车辆尽可能按港方要求时间内提清,以免产生转栈堆存费用。3.提箱过程中应与堆场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箱体是否有重大残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设备交接单上签残。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出口重箱交箱(收箱)、进场的交接:出口货箱进入港区,货方、内陆承运人凭《集装箱出口装箱单》或《场站收据》、《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到的港区交付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的港区依据《出口集装箱预配清单》、《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场站收据》收取重箱,并办理进场集装箱设备交接。
进口重箱提箱出场的交接:进口重箱提离港区、堆场、中转站时,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水路、公路、铁路)承运人应持海关放行的《进口提货单》到集装箱代理人的现场办理处办理集装箱发放手续。
集装箱发放和交接的依据:集装箱的发放和交接,应依据《进口提货单》、《出口订舱单》、《场站收据》以及这些文件内列明的集装箱交付条款,实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制度。从事集装箱业务的单位必须凭集装箱代理人签发的《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办理集装箱的提箱(发箱)、交箱(还箱)、进场(港)、出场(港)等手续。
交接责任的划分:(1) 船方与港方交接以船边为界。(2) 港方与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公路)承运人交接以港方检查桥为界。(3)堆场、中转站与货方(或其代理人)、内陆(公路)承运人交接以堆场、中转站道口为界。(4) 港方、堆场中转站与内陆(铁路、水路)承运人交接以车皮、船边为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