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的设计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固方案应根据抗震鉴定结果经综合分析后确定,分别采用房屋整体加固、区段加固或构件加固,加强整体性、改善构件的受力状况、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2、加固或新增构件的布置,应消除或减少不利因素,防止局部加强导致结构刚度或强度突变;
3、新增构件与原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新增的抗震墙、柱等竖向构件应有可靠的基础;
4、加固所用材料类型与原结构相同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材料的实际强度等级;
5、加固设计应注重节点连接构造设计。
加大截面加固法被称为外包混凝土加固法。它是采用增大构件或构筑物的截面和配筋,以提高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裂性来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一种加固方法。其缺点是现场湿作业工作量大,养护时间长;另外截面尺寸加大,有时受使用上的限制。
外包钢加固法,即在混凝土构件四周包型钢的加固方法。适用于使用上不容许增大混凝土截面尺寸,而又需要大幅度提高承载力的混凝土结构的加固。当采用化学灌浆外包加固时,型钢表面温度不应高于 60 ℃,当环境具有腐蚀性介质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结构抗震验算
1.结合作用、重力代表值、影响系数、作用效应组合等情况,对建筑进行抗震验算,根据设防烈度进行审核,同时还需审核整体建筑是否满足原有使用功能。
2.对于仅进行抗震加固或局部改造的建筑可不进行抗震变形验算,如进行了加层改造,则必须进行抗震变形验算。
3.对于结构加固后设计使用年限不超过25年的建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可按规范规定值的0.85倍取值。
4.加固后的结构刚度和重力代表值变化分别小于10%和5%时,可不计入作用变化的影响;如改变了原有结构体系,则必须按加固后的实际情况进行结构整体抗震复核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