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LVD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低电压指令 (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 制订于1973年,为新方案 (New Approach) 指令制订前20年,并且被认为是新方案概念的前身。
LVD 适用于所有本身功能使用电压范围在交流 50~1000V ,直流 75~1500V 的电机产品,这个定义系指指令的适用范围,而不是指令适用的限制 ( 例如,在使用交流 230V 的计算机中,直流 12V 的电路所造成的***也受 LVD 的规范 ) 。
LVD 适用于提供给消费者和工业使用的产品,如果是工业用设备,指令也涵盖了制造商本身使用的产品 ( 例如 : 测试设备 ) 。

欧盟CE
欧盟CE-LVD认证技术文件的要求
LVD 的 CE 体制与 EMC 指令类似,所有在适用范围内的产品都必须有 CE 标志,而且必须有制造商的代表或进口商所签署的符合声明书。低电压指令 (Low Voltage Directive, 2006/95/EC) 制订于1973年,为新方案 (New Approach) 指令制订前20年,并且被认为是新方案概念的前身。
简单的自我宣告并不足以确定产品是安全的 ( “安全”被定义成不会造***员或家畜的死伤及财务的损害 ) ,基于这个原因,LVD 的声明需要有技术文件档案的支持来证明。

欧盟CE
欧盟CE-EMC电磁兼容主要检测产品
欧盟CE-EMC电磁兼容主要检测产品:
IT类产品 个人电脑及其周边,如显示器,打印机,UPS,鼠标,键盘,数据机,扫描仪,主机板,电脑主机板,MP3,及各种电脑配件。
***类产品 电视机,录音机,收音机,VCD,DVD,CD等音响,摄像/录像机,数码相机。
家电类产品 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吹风机,电热器,各种小型家电,电动工具。
灯具类产品 一般室内灯,白炽光源,卤素灯,萤光灯,镇流器,电子式镇流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