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使蓄电池放电
对蓄电池进行充、放电循环及试验双登蓄电池的工作能力时 ,需按一定规范进行放电 ,以检验蓄电池是否达到额定容量。用蓄电池额定容量1/20的电流放电至每单格电池电压为1.75V ,并在开始放电后每2h测量一次电压 ,电压降到1.8V后因电压降低较快 ,应15~20mim测量一次电压 ,电压降到1.75V时 ,应立即停止放电 ,否则电压会急剧下降到“0”以致烧坏极板 ,并造成下次充电困难。如果将新、旧蓄电池串联混用,那么在充电状态下,旧蓄电池两端的充电电压将高于新蓄电池两端的充电电压,结果造成新蓄电池充电尚未充足而旧蓄电池充电早已过高。放电方法很多 (如用灯炮放电、用可变电阻放电、用电解液放电以及用电压较低的双登蓄电池放电),可根据具体条件选用。在放电的线路中,必须串联接入电流表 ,并联上电压表 ,以便及时观测电压值 ,不失时机地停止放电。
蓄电池***的小技巧
定期充电放电
UPS电源中的浮充电压和放电电压,在出厂时均已调试到额定值,而放电电流的大小是跟着负载的增大而增加的,运用中应合理调节负载,比方操控微机等电子设备的使用台数。一般情况下,负载不宜超越UPS额定负载的60%。如温度继续上升至40℃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待温度降到35℃以下时再进行充电。在这个范围内,电池的放电电流就不会呈现过度放电。
UPS因长时间与市电相接,在供电质量高、很少出现市电停电的使用环境中,蓄电池会长时间处在浮充电状态,时间久了就会导致电池化学能与电能彼此转化的活性下降,加快老化而缩短运用寿命。因而,一般每隔2-3个月应完全放电一次,放电时间可根据蓄电池的容量和负载大小断定。在发动机供电不足或者未启动时为车内用电器如音响系统、照明系统等提供电源,当发动机开始正常供电之后,蓄电池则会收集并储存电能,以备日后使用。一次全负荷放电完毕后,按规则再充电8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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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正确***方法
1、蓄电池必须经常保持外壳表面的清洁。
2、不要使任何外来的杂质落进蓄电池内。
3、端子的接触必须可靠,必要时可涂上凡士林,对端子不可拧力过大,保证端子的清洁,防止端子腐蚀。
4、检查排气栓或密封盖上的排气孔,必须使之随时保持通畅,防止堵塞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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