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进出口资质怎么申请办理
中国进出口bank主要业务范围:
(一)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进出口提供进出口信dai(卖方信dai、买方信dai);
(二)与机电产品出口信dai有关的外国***dai款、混合dai款、出口xindai的转贷,以及中国***对外国***贷kuan、混合贷kuan的转贷;
(三)国际bank间的dai款,***或参加国际、国内银团dai款;
(四)出口******、出口信dai担bao、进出口***和保理业务;
(五)在境内发行***zhaijuan和在境外发行有价证券(不含gupiao);
(六)经批准的外汇经营业务;
(七)参加国际进出口bank***及政策性*********;
(八)进出口业务咨询和项目评审,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提供服务;
(九)经***批准和委托办理的其他业务。
审批手续
(一)生产企业
⒈进一步核定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批标准目前对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审批标准已有了新调整,只要国有大型(特大、大一、大二)生产企业提出申请,即可办理批准手续。另外,对于产品技术密集的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的审批标准调整为年出口供货额50万美元,其他行业的生产企业调整为年出口供货额100万美元。对已批准具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集团,其成员企业如符合上述条件,可单独申请进出口权。
具体审批和程序是:生产企业向所在省(市)外经贸委(厅)和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提出申请,经其共同审查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外经贸部和***经贸委,外经贸部将按照***经贸委的审查推荐名单,办理批复手续。
⒉适当扩大自营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范围
⑴年自营出口1 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成立***的有限责任进出口公司,经营与该企业产品配套的相关或同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⑵具备设计、生产(含***生产)、出口大型成套设备条件的大型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经批准,可赋予与出口自产设备相关的工程承包权和设计、安装、调试、操作等技术人员及***服务人员的外派劳务权。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原《进出口许可证证书管理规定》(外经贸配字〔1999〕第87号)同时废止。
附件:1.进出口许可证书需求量报送单(略)
2. 进出口许可证书签收单(略)
3.进出口许可证书进、出库台账登记表(略)
4.进出口许可证书使用情况登记表(略)
5.过期空白进出口许可证书封存/销毁登记表(略)
6.进出口许可证书废证封存/销毁登记表(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