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外离婚由哪个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法》和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划分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院提起。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
如他们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或在国外举行结婚仪式的,他们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的,离婚律师咨询,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或人民提出。
(三)夫妻双方均系外籍华人,离婚律师咨询免费,或一方系华侨另一方现系外籍华人,要求离婚,应向居住国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我国驻外使领馆一般不予受理。
(四)华侨因离婚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或不应有的损失时,使领馆为维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应视具体情况,离婚律师咨询在线,予以关心并采取相应措施。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在线离婚律师咨询,不得***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在线离婚律师咨询-离婚律师咨询-信广律师免费咨询由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提供。“***辩护,顾问服务,******咨询等”就选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公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4座719至720,多年来,信广律师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容律师。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信广律师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