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范围
1.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代理中国、美国、欧洲、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及世界各国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专利资讯检索、专利预警分析、专利布局、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与制
订;
2. 知识产权***服务:海外护航、专利侵权、337调查、国际知识产权***服务;
3.科技项目服务:***科技项目咨询,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双软认证、***创新、专利金奖、人才计划等申报),企业管理、亚马逊产品备案、科技成果转化、鉴
定;
4. 其他服务:美国UL、FDA认证, 质量体系认证、办理香港及海外公司注册及专利申请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
服务项目
★国内外商标检索、注册申请、续展、转让、变更、异议、答辩、复审等代理服务;
★单一***、马德里、欧共体、非洲知识产权***等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及相关事务代理服务;
★商标专用权的质押登记代理服务。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工商总局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审批的家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是专门从事企业和发明人美国及世界各国专利、商标、著作权代理,国际知识产权服务的联络工作。同时,联合***知识产权局早在2004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04〕4号),随着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变化,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就迫切需要出台新时代加强和引导高校专利质量提升,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更好发展的文件,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服务教育强国、知识产权强国、科技强国建设。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它是经和深圳市市场监督***(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美国知识产权机构的深度办公室。它专门从事美国和世界其他***的企业和发明者之间在专利、商标、版权代理和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联络工作。《巴黎公约》是迄今为止关于工业产权的主要国际公约。《公约》规定了国民待遇原则,即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公约》成员国应将给予其国民的权利和利益给予所有其他成员国的国民。即使他们不是《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只要他们在该成员国有住所或真正有效的工商机构,就应被视为《公约》成员国的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