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选址和***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
以非***性资产对外***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企业以非***性资产对外***,应于***协议生效并办理***登记手续时,确认非***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应对非***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性资产转让所得。
2.企业以非***性资产对外***而取得被***企业的***,应以非***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3.被***企业取得非***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在对外***5年内转让上述***或***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或***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在对外***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6.非***性资产,是指现金、***存款、应款、应收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等***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7.非***性资产***,限于以非***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8.享受政策的居民企业实行查账征收。

享受主体
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优惠内容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
优惠内容
符合条件的***规划布局内的***软件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2)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4)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5)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7)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