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建筑规范
基本规定
3.1 住宅基本要求
3.1.1 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3.1.2 住宅必须进行节能设计,且住宅及其室内设备应能有效利用能源和水资源。
3.1.3 住宅建设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原则。
3.1.4 住宅应采取防止外窗玻璃、外墙装饰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坠落或坠落伤人的措施。
3.1.5 住宅应满足***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住宅结构中承重砌体材料的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
2、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7.5;
3、砖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抗震设计时不应低于M5;非抗震设计时,对低于五层的住宅不应低于M2.5,对不低于五层的住宅不应低于M5;
4、砌块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抗震设计时不应低于Mb7.5非抗震设计时不应低于M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