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分析两大国际公约蕞新修订的影响之前,先通过一张表简单介绍一下两大公约的基本情况。如表3所示,斯德哥摩尔公约的管制对象是指在环境长期存在,极易通过食物链蓄积,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的化学品,而鹿特丹公约则对某些特定化学品和提出了限制或禁用的要求。在喷雾消毒中,行程的气雾粒子能黏附空气中的粉尘等微粒沉降,从而可清洁,除臭以及清新空气,降低污浊粉尘对呼吸道的刺激和损伤作用,避免诱发呼吸道疾病发生。
斯德哥摩尔公约根据物质的性质不同,将物质分为三类,分别列入附件A~C中,并对每一类物质采取不同的管制要求,例如附件A中的化学品在通常情况下是禁止生产和使用的,但部分物质也有豁免,比如(HCBD)可用于建筑物中的发泡聚和挤塑聚中。
鹿特丹公约主要是针对附件III中的化学物质在国际贸易时,要求在缔约国之间建立一种事先信息交换机制(PIC)。出口国有义务采取适措施,确保其管辖范围内的出口商遵守公约要求。SVHC是欧盟REACH法规重点管理的一类特殊物质,一旦某一物质被列入SVHC清单中,物质本身或含有该物质的混合物或物品将面临编制SDS等监管要求。进口国有9个月时间对此类化学品的进口许可做出不许进口、允许进口以及有限制条件的进口等决定。
目前污水处理主要措施是次氯酸钠折点氯化法,主要形式是将气或次氯酸钠通入废水中将废水中的NH3-N氧化成N2的化学脱氮工艺。当气通入废水中达到某一点时水中游离氯含量低,氨的浓度降为零。当气通入量超过该点时,水中的游离氯就会增多。因此该点称为折点,该状态下的氯化称为折点氯化。处理氨氮污水所需的实际气量取决于温度和pH值及氨氮浓度。氧化每克氨氮需要9至10mg气。首先,应明确拟进入日本市场的化学物质是否属列入ISHLlist中,是否符合相关豁免或简易申报的要求。pH值在6至7时为好的反应区间,接触时间为0.5至2小时。折点加氯法处理后的出水在排放前一般需要用活性碳或进行反氯化,以去除水中残留的氯。1mg残留氯大约需要0.9至1.0mg的。在反氯化时会产生氢离子,但由此引起的pH值下降一般可以忽略,因此去除1mg残留氯只消耗2mg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