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缴费信息的补充
缴费人通过***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补充缴费信息。
缴费信息补充的方式
(1)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进行补充
(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补充。通过***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知1识产权局,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简称中国专利局),1980年经国1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1务院机构改革,中国专利局更名为***知1识产权局,成为国1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其中,***知1识产权局下设***知1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1***一般均设有知识产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