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行防洪评价制度和洪水影响评价制度都是为了保障 防 洪 安 全。同为简化整合后的“洪 水 影响评价类 审 批”技 术 报 告,防洪评价报告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在总体结构和内容方面基本相同,二者在细节方面的差异主要是由于适用范围不同而造成的。审查防洪评价报告是水利行政许可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 核心内容,因此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的要求,应 包 括: (1 ) 建 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 (2 ) 占 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 施; (3 ) 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 救 措 施。2004 年 7 月《防 评 导 则》印发后,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均要求按照《防评导则》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防评导 则》明 确 防洪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 8 部 分 主 要 内 容: 概 述、基本情况、河道演变、防洪评价计算、防洪综合评价、防治与补救措施、结论与建议、

管线一般从堤基、滩地及河床穿过,其防洪评价运用期基本不占用河道过水断面,因此也不会形成壅水,不必进行壅水分析计算;但施工程可能占用河道过水断面,因此需进行施工期壅水计算;一般根据临dd时vx工ad程的结 构 型 式、阻水情况选用经验公式,合理选取或计算有关参数进行计算,分析壅水高度和壅水范围。管线从河床穿过,埋置深度直接影响到管道能否正常运行;管道埋置深度主要受河道水流自然演变冲刷深度的影响,若穿河管线改变了自然状态,尚应分辨一般冲刷、局部冲刷;处于水库下游的穿越管线应考虑水库泄洪时的局部冲刷与泄水时的清水冲刷 。冲刷一般采用经验公式进 行 计 算,应根据河床地质条件选用合适的公式及防洪评价有关参数,计算冲刷线高程。受资料多寡、技术水平、工作条件的限制,目前穿河管线对河势的影响多根据其工程布置及工作特点类比类似工程进行定性分析。对安全稳定可能受到影响的上下游防洪工程,需对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渗透稳定、抗滑稳定及结构安全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