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宁区公司注册,江宁区注册公司,江宁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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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一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节 ***机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八条 一股东会会议由出资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定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