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发区招商中心是国内***促进与招商引资门户平台,为企业***选址和***的招商引资提供快捷的解决方案。开发区招商中心成立于2013年,公司运营总部位于天津,技术总部位于北京,采用双中心的运营模式,更好的借助京津两地优势。
以非***性资产对外***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条件
1.企业以非***性资产对外***,应于***协议生效并办理***登记手续时,确认非***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应对非***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性资产转让所得。
2.企业以非***性资产对外***而取得被***企业的***,应以非***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3.被***企业取得非***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在对外***5年内转让上述***或***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或***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在对外***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6.非***性资产,是指现金、***存款、应款、应收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等***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7.非***性资产***,限于以非***性资产出资设立新的居民企业,或将非***性资产注入现存的居民企业。
8.享受政策的居民企业实行查账征收。

至2019年10月份统计,开发区招商中心目前在谈项目数据可达一万个以上,开发区招商中心落户的有800余个,其中包括注册经济类的500个,买地建厂和租赁厂房类300个,其中包括菜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京东集团、多维联合集团、联想集团等多个大项目。
以非***性资产对外***确认的非***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享受主体
以非***性资产对外***的个人
优惠内容
对非***资产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税有困难的,可合理确认分期缴纳计划并报主管税务***备案后,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缴纳。
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一)项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3.《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4.《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5年第97号)
5.《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40号)
6.《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7.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人年度应缴***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