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9月,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制定要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排放去向和人居环境改善需求,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偏于管理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
近代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经历了三个进程:(1)早期:人民公社、包产到户、农民工进城;(2)发展:土地流转、城镇化;(3)现阶段:基于“两山论”的生态文明理念,建设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实施振兴乡村战略。农村生活污水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使得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难度较大。
(1)污染源总量惊人、分布散乱我国约70万行政村,自然村更庞大,农村人口8亿,按人均生活用水100升,排放系数0.8计,日累计生活污水0.64亿吨,相当于6400万吨/日,64个百万吨级的WWTP,占***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30%-32%。
(2)污水处理率低自然村居住分散,卫生问题导致环境问题,污染源相当分散,在村落“小聚集”、无序发展后没有顾及到产生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仅为34%~13%) 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1.97%,未经处理的污水随意排放,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3)农村种养业量大据《***环境统计公报(2015)》显示,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高达1068.6万吨万吨,占比***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8.06%;农业源氨氮排放量高达72.6万吨,占比***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的31.6%。
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生活污水是居民日常生活中排出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如住宅、***、学校、***、商店、公共场所及工业企业卫生间等。生活污水所含的污染物主要是有机物(如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尿素、氨氮等) 和大量病原微生物(如卵和肠道毒等)。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污染物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 项。标准分级: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 标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含盐污水深度处理试验研究
某炼厂污水处理后的回用浓水、循环水置换水、中和池污水均直接排放,污水中 CODcr、总氮、SS 均不满足排放要求。为满足排放标准,开展对回用浓水、循环水置换水及中和池污水进行深度处理试验,考察处理效果。
含盐污水特点
此污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可生化性差
由于各路含盐污水在进入污水处理场之前,经历了多级反复曝气处理,因此可生化性很差,且原水为高含盐污水,无疑为继续生化处理增加了难度,同时由于 CODcr 的不可生化性,采用生物法降解有机物的收效甚微。
(2)电导高、氯根高、含盐量高
由于污水经过处理只是降解生化指标,可溶解性固体没有降低,还因絮凝反应外加絮凝剂,使水中含盐量反而略有增加,高电导率、高氯根、高含盐量污水,不仅对微生物有影响,还会干扰氧化剂的氧化效果。
(3)TN 超标
循环水置换水 TN 平均浓度为 63.9 mg/L,为超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