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湿度箱容积的选择
将被试产品(元器件、组件、部件或整机)置入气候环境箱进行试验时,为了保证被试产品周围气氛能满足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条件,气候箱工作空间尺寸与被试产品外廓尺寸之间应遵循以下几点规定:
a 被试产品的体积(W×D×H)不得超过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的(20-35)(推荐选用20)。对于在试验中发热的产品推荐选用不大于30 。
b 被试产品的迎风断面积与该断面上试验箱工作腔总面积之比不大于(35-50)(推荐选用35)。
c 被试产品外廓表面距试验箱壁的距离至少应保持100-150mm,(推荐选用150mm)。
低温试验箱可以考核和确定电工、航空航天、船舶***、高等院校电子产品或材料在温度循环变化,产品表面产生低温环境条件下贮存和使用的适应性。低温箱用于科研研究、***用品的保存、生物制品、远洋制品、电子元件、化工材料等特殊材料的低温实验及储存设备采用强迫空气循环来保持工作室内温度的均匀性。为限制辐射影响,设备内壁各部分温度与试验规定的温度之差不大于8%,且试验样品不会受到设备内加热与冷却元件的直接辐射。参照标准:低温试验箱满足GB/T 2423.1-2008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T 2423.2-2008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以及其它相关标准的要求,可进行各种高低温环境试验。本产品满足GB/T2423.1-2001 GB/T2423.3-1993 GB/T2423.2-2001GJB150.3、GJB150.4、IEC、MIL ISO等***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